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3-11-26
市林业局设5个职能股(室):
(一)秘书股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侨务处理、保卫、保密、机要通讯、机关财务、机关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对贯彻执行林业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组织指导林业普法,监督检查林业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史志编写工作;负责建立全市林业宣传通讯网络;负责编报及审批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开展财经纪律检查、指导全系统资金的使用,负责专项资金拔付及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指导林业自有资金和各项贷款的使用管理、审核林业生产、事业单位资金和贷款计划,负责财务决算和控购商品的审核、申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林业物价执行情况。
(二)人劳股: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奖励及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定审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年终统计,干部、工人劳动工资统计,档案的查阅、材料归档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工资津贴调整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直属林场职工社会保险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系统职工培训规划。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法令规定,制定内审制度,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季度和年终依法审计和全系统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的离任审计工作,定期开展审计分析;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森林经营股 负责全市国有、集体、个体的森林经营工作;确定全市森林经营工作方针,负责全市林业系统《森林分类经营方案》和《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审定,并监督实施;督促、检查全市林业系统贯彻执行有关森林经营方面的方针、政策技术规程;负责全市森林经营作业设计的审查工作;督促检查伐区拨交和验收;负责全市封山育林工作的政策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国营造林计划安排,质量检查和验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全市林业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市林业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全市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施工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经济技术合作,引进资金和技术,促进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拟定全市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对全市造林业务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林业系统林产工业、多种经营生产、北药开发、国营林场、直属企业工作指导与管理。参与和制定全市林业产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推广和普及林业产业的新技术、新设备;协调指导全市林业产业经营管理,开辟新的生产途径;掌握林业产业生产动态、生产进度,提供信息服务;对大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以及新上中小型项目的规划和设计。牵头对各国营林场和其他局属单位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林政资源股 负责全市林地、湿地、林权的管理;协调处理林地、 林权争议;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查;监督检查补偿费用征收及林地开发利用;负责林政案件的查处;监督检查和指导木材检查站的业务工作;负责木材调运、木材加工厂(点)的证照审核工作;指导全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养殖、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全市狩猎管理;负责全市以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为主的自然保护区组建的初审和管理。制定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及采伐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集体、个人《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和国营林场《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核。
(五)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全市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指导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培训、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扑灭森林火灾的调度指挥;承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